经研究决定,今年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须离校返家,不得私自留宿、中途返校,并按规定时间返校;确因家庭贫困、兼职等特殊原因需留宿的,须经所在学院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。
1、申请条件:家庭贫困、因公留校、因公中途返校等
2、办理程序:
(1)到辅导员处下载《学生留宿申请表》、《三亚学院2017年寒假学生留宿证》(见附件1、附件2)并如实填写内容;
(2)辅导员审核签署意见;
(3)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,并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名单(见附件3)上交社管中心;
(4)请各学院派专人到社管中心集中办理寒假学生留宿手续,不接受学生个人前来办理;
3、办理时间:2017年1月9日至2016年1月13日 逾期不办理
4、办公电话:0898—88387478
5、办理地址:学生中心校园管理部1服务窗口
6、要求:请学生自觉遵守《三亚学院寒暑假留宿学生管理暂行规定》,违者将从严处理。
7、寒假开关门时间:7:00—22:00
三亚学院
大学生社区教育与管理中心
2016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