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学院大学生社区教育与管理中心
学生调换宿舍管理办法
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,规范学生调换宿舍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调换宿舍条件
1、申请者与同宿舍成员之间存在短期内一时难以调和的矛盾,经辅导员、生活老师调解达不到良好效果的方可申请调换;
2、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调换宿舍的同学(如生病等因素),必须出示相关单位的证明(如医院等单位);
3、由于硬件设施等方面出现问题,影响到正常生活;
4、其它特殊确需调换的情况。
二、调换宿舍原则
1、满足上述调换宿舍条件的学生,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宿舍调换一次;
2、选择调换去向宿舍必须坚持同学院同年级的原则;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再给与宿舍调换;
3、学生申请调宿,只能调换到有空床位的宿舍;
4、由于硬件设施等方面出现问题,影响到正常生活,所有宿舍成员整体调换宿舍,在有空房的情况下可酌情考虑调换至空房间;如果没有空房间,则只能分别调换到有空床位的宿舍;
5、调换宿舍申请经批准三天内有效,如果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,取消调换资格,并且在本学期内不能再次提出调换宿舍申请。
三、调换宿舍审核流程
1、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,由辅导员了解情况后,对确需调换宿舍的学生发放《三亚学院学生调换宿舍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学生必须如实填写申请理由,辅导员需在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学院的学院公章;
2、手续齐全的学生,由大学生社区教育与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;
3、审核通过者,由大学社区教育与管理中心同意调换意见并加盖中心公章的《三亚学院学生调换宿舍申请表》复印一式肆份,原件交到大学生社区教育与管理中心、复印件分别交给调出宿舍楼值班室、调入宿舍楼值班室、辅导员各一份及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备查;
4、学生凭审核通过的《三亚学院学生调换宿舍申请表》复印件到调出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,由生活老师清点宿舍个人资产后搬离原宿舍;再凭退宿手续到调入宿舍楼值班室生活老师处办理入住手续;
5、手续不全者,严禁宿舍调换。未经批准的调换宿舍或不办理完善调出宿舍手续者,一律按私自进行调换宿舍处理并承担宿舍资产丢损责任。
6、办理地点: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社区窗口。
四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三亚学院大学生社区教育与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三亚学院大学生社区教育与管理中心
2016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