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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中心首问责任制度

 

为强化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质量,结合本中心的实际,制订本制度。 

一、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学生或其他学生组织(以下简称申请人)向服务窗口咨询、办理学生事务等事项时,服务窗口接待人必须热情接待,认真办理,负责到底的制度。 

二、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。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均为首问责任窗口。

  三、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(三亚学院全体学生)申请办理学生事务、咨询业务、反映情况时,第一位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。

四、服务窗口需履行以下职责:

   (一)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,应做到:热情有礼、态度亲切、用语文明、服务规范。

   (二)对属于本部门窗口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。根据部门领导的授权,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受理;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,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。

   (三)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的补正的全部材料,并给予指导帮助。

   (四)对属于其他部门服务窗口或其他部门承办的事项,首问责任人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,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(办公电话),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协助。对不能确定该事项具体负责部门的,应尽可能的帮忙联系相关部门,并尽可能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。当服务对象要求引领服务时,应当提供引领服务。不得推诿、拒绝。

   (五)对首问责任人引领、移交的应办事务,相关承办窗口、承办人应管理制度认真及时办理、回复。

   (六)首问责任人及相关承办窗口、处室和承办人,凡在接待服务对象、办理交办事务中因态度恶劣引起纠纷或因不负责任产生不良后果,一经查实,应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批评、取消年度评优资格,并根据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  (七)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,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。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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